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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鸽舍被强拆的感想

发表时间:2007-11-07 11:44:55   浏览数:12556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吉林市城管:刘女士养的是鸽子,影响市容 ;信鸽协会:她养的是信鸽,而非城管所说的“以经济形式饲养的”鸽子
  ■记者 单丹/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 吉林市民刘女士养了18只信鸽准备参加迎接2008年奥运会而举办的比赛。11月3日,鸽舍被吉林市城管部门强拆,此事引发争议。
  城管强拆鸽笼
  刘女士说,今年3月,她花10多万元买了18只信鸽,饲养在自家阳台的鸽笼里,准备参加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而举办的比赛。11月3日9时许,一男子打电话让其在半小时内把鸽笼拆除掉,否则将强拆。随后,刘女士就看见有人身上绑着绳子从楼顶上顺下来,对其阳台上的鸽笼进行强拆。刘女士开窗户阻拦,对方称是城管雇他们拆除的。在强拆过程中,鸽子被吓得四处乱飞。这时,自家门被敲得“咣咣”响,她趴门镜看到10多名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在敲门。刘女士没有开门,而是报了警。后来,警察、城管和强拆鸽笼的人都走了。
  信鸽主人要起诉城管
  记者看到刘女士家共有三组鸽笼,阳台下有一组,左右各有一组,但左右两侧的鸽笼子都有被拆坏的痕迹,鸽笼里还剩五六只鸽子。刘女士说,她饲养的信鸽多次参加全国比赛,有四只还是种鸽,非常珍贵,现在都被吓飞了,至今也没有回来。虽然有邻居对她家养鸽子不满意,但她认为自家养鸽子不违反任何规定。刘女士目前已经找好律师,准备起诉城管部门。
  刘女士称,执法部门依据的是城区内禁止饲养鸡、鸭和经济动物的条例而对其鸽笼进行强拆的,但条例没有规定居民不允许养鸽子,强拆给她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城管称其影响市容
    吉林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表示,前一段时间他们接到小区居民联名举报,说刘女士以经济形式在家养了100多只鸽子,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干扰。接到举报后,他们对刘女士下达通知书,也多次给她打电话,但刘女士都不配合。最终,他们依据《吉林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进行拆除,虽然条例上没有明确点“鸽子”的名,但鸽子属于经济动物,所以也是违法的。

     看了这篇报导,我相信很多人都会为城管的无理强拆的做法而愤愤不平,也会让很多养鸽人伤感,我相信,很多养鸽的朋友也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而这事只是一个缩影,它无时无刻都发生在养鸽朋友的身边,城市养鸽本来就已经很困难了,还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帮助,更加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实在是养鸽人心头的一大烦事,大家也为了能使这些可爱的精灵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而每天小心翼翼地做人,因为,大家都怕邻居投诉,害怕城管的通知,鸽子似乎成了不务正业或没有前途人才饲养的,他们对我们的目光也总是那样地轻蔑,信鸽是个温顺且可爱的小动物,是和平的象征,它们从来不会伤害人类,与人总是和谐相处,为何国家还没有明确且详细的法律法规呢?城市养鸽本来就没有错,错就错在养鸽还不被世人所接受,在他们看来信鸽比那些狗啊猫啊更加危险。唉,无奈!呼吁国家能尽快完善关于饲养信鸽的法律法规,也希望大家都团结起来保护养鸽人的合法利益。让我们的爱鸽有鸽稳定安全的家吧!我想,这应该是大多数养鸽者的心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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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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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0-12 16:27:13
城管强拆的无理行为真是可恨,支持刘女士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007-11-08 20:31:26
由于条件限制,中国鸽友因地制宜,饲养信鸽,无可厚非,更何况有信鸽协会这个合法组织的支持.邻里关系要和睦相处,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城管部门在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但要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对刘女士这个问题的处理中,做出的行为野蛮,支持刘女士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007-11-08 12:38:36
读完这篇文章本人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话!吉林市民刘女士花了10多万元引进的信鸽,被一群所谓的"城管"法盲强拆了鸽舍,使得鸽去楼空.我们作为中国信鸽协会的一员,我们的赛鸽是去参加体育竞赛的,并不是什么经济动物,况且刘女士是为了参加2008奥运会而养的赛鸽,本身这种精神就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中国的信鸽现在正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城管的这些所作所为无疑是给我们信鸽界的一种打击.在着里也希望我们的这些信鸽教练员能用法律来加强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国家的相关部门能更好的为广大养鸽爱好者谋利益.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强烈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结合我们养鸽人的实际情况,颁布出台相应的法律,保护我们的利益.还我们鸽界的一片美好的天空.
    2007-11-07 20:22:49
一看到这类文章心里就发怵。信鸽是体育项目一成员,而不是什么“经济动物”。目前,可能全世界还没有哪个国家把信鸽作为禁养动物的,要有那必是”塔利班“之类的国家。 目前提倡和谐社会,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对此等无赖城管就是应该起诉,强拆会员的鸽棚就是侵害公民合法财产。刘女士要找好律师,收集好有关法规文件,她是一定能够胜诉的,而且,一定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用法律武器教训一下这些无赖之徒!
    2007-11-07 20:00:18
真是没办法啊!可怜!人权何在?法理何在?城市的鸽友喂点鸽子,还真是不容易。又要养鸽子,又要住城市,真是矛盾啊!
    2007-11-07 18:57:34
鸽舍被强拆的事故屡有发生,因为养鸽而造成邻里关系不和,甚至闹上法庭,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城市,受到居住环境的影响,大部分鸽友都把鸽子养在楼顶或者阳台上,这更容易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如何避免因为鸽子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本人认为其主要还在于鸽主,其一、鸽舍建造前,我们应该跟左右上下邻居,居委会打个招呼,事前打好招呼,日后出现问题,大家也好商量。其二、平时要做好卫生打扫,通过定时放飞,少在外逗留等等各种措施防止鸽子羽毛以及粪便落到邻居的阳台或者窗台上。其三、养鸽人也要讲法律,遇到纠纷要心平气跟邻居商量,找出办法解决问题,冲动或者一意孤行不仅解决不了问题,更有可能激化矛盾。 总之,不管是信鸽爱好者还是其他朋友,不管是养鸽子还是其他的宠物,协调好邻里关系是非常必要的,这同时也体现了我们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因为鸽子引起各种不必要的矛盾,这样养鸽子你快乐吗?这样的赛鸽运动如何陶冶人的情操?
    2007-11-07 17:46:04
在城里养信鸽确实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发生邻居之间的磨擦,这是常有的事,关键是养鸽人要与邻居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好。但也不至于象文章出现那种城管工作人员幼稚做法的事件,实在是令人可恶又可恨。鸽会应该站出来保护陈女士的合法权益,让城管部门承担责任和赔偿所带来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2007-11-07 16:08:27
读罢此篇文章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吉林市民刘女士花重金饲养信鸽,这在目前信鸽饲养队伍中巳实属难能可贵了,因为中国信鸽要冲出亚州走向世界,把中国信鸽与世界信鸽运动有机结合起来甚至赶超世界水平,像刘女士这样的信鸽饲养者不正是越多越好吗?!我们说信鸽是运动员,饲养者则是教练员。而这些不拿工资为国家辛勤培育运动员的倒贴教练员往往得不到周围人的理解,往往还要遭人白眼、漫骂甚至暗中丢放毒饵导至长期辛勤培养的爱鸽无故损失。本文中的城管可以说是一群法盲,他们更本不通晓信鸽饲养的相关法规条文,仅凭城管条例拨冠李带的来粗暴干涉刘女士的正当合法行为,其行为实在让人感觉城管的执法幼稚而哭笑不得!受损的刘女士不但鸽舍被损还损失了花重金购买的四羽种鸽,损失可谓不小,实在让人同情至之!笔者以为发生在吉林市的这种非异所思的怪事绝非仅此一例,本人十分赞同写此文作者的观点与立场上,也希望热衷于信鸽饲养的教练员们都团结起来保护养鸽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真希望国家相关部能为广大养鸽人尽快完善制订有关的法律法规,让我们养鸽人能无后顾之忧而踏实安心的饲养信信吧!